伙计嘴皮子很溜,一看百里琪花身上的派头就知道不差钱,好话不重复的说了一长篇,百里琪花目光所过之处,都主动讲解一番。

    “你不必推荐,我是淬璎坊的老顾客,也是长期顾客,我自己会挑选。”

    伙计一张白净的脸庞如沐春风,将百里琪花好好恭维了一番,“怪不得,小姐气质出众,举止不俗,一看就是大家千金,眼光也是没得挑。那您慢慢选,有事唤我。”

    聒噪的伙计走开了,百里琪花这才慢慢挑选起来。

    琭城也有一家淬璎坊,她的大多首饰都是淬璎坊买的,所以对淬璎坊的东西很熟悉。

    这次出门她的行装很简单,只带了些衣裳,首饰没怎么带,今天刚好挑选两样。

    大力对这些花花緑緑的首饰没兴趣,进都没进来,就在门口踢着雪,一个人玩着雪球。

    芦苇以前也来过淬璎坊,跟着她曾经的主子,但只来过一次,后来就被像死狗一样扔到了乱葬岗。

    百里琪花看见芦苇的视线呆呆的落在一对耳坠上,看着很喜欢的样子。

    那副耳坠在精美华丽的众多首饰中并不出众,整体比较素净,是一朵小巧的栀子花,洁白的花瓣栩栩如生,绽放的十分美丽,似能闻到它馥郁的芬芳。

    百里琪花将那副耳坠拿起来,亲手戴上芦苇的耳朵。

    “小姐不可,这个太贵重了。”